云浮市既有住所加装电梯可提公积金!处理攻略来了→
发布日期:2025-06-16 17:18:22 文章作者: 新闻中心
为破解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改进居民寓居条件,云浮市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在2011年就印发了《关于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请求提取个人住所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规则》,清晰缴存员工及其爱人可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用于既有住所增设电梯费用,为云浮市既有住所加装电梯注入“资金活水”,有用减轻居民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助力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为老旧小区改造注入新动能。据统计,自方针施行以来,云浮已有超越21户家庭享用这一惠民行动,累计提取金额达71.7万元。
依据方针,云浮市缴存员工在具有产权的既有住所中增设电梯,可请求提取自己及爱人的住所公积金。员工需在所装置电梯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内提出请求,请求人应一起请求处理,不得分次请求处理,逾期将无法追溯处理。
在提取额度方面,方针清晰请求人算计提取金额不允许超出实践应承当的费用。为保证资金运用标准,请求人需供给完好证明资料,包含:
②既有住所装置电梯的同意文件(由当地城乡规划和建造行政主任部分依法批阅)原件及复印件